公益性岗位二次上岗政策(公益性岗位)

导读 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公益性岗位二次上岗政策,公益性岗位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1、公益性岗位”是...

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公益性岗位二次上岗政策,公益性岗位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公益性岗位”是再就业工作中出现的新名词概念,目前还难以从政策上对其范围作一明确规定。

2、因此,中央12号文件主要对由政府出资,用来优先安置大龄就业对象就业的社区公益性岗位范围作了规定。

3、劳动保障部《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》(劳社厅发[2003]4号)对公益性岗位的解释为:“主要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,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”。

4、  从外省市的情况看,对公益性岗位范围规定不一,大致分为政府出资,政府、社会、消费者共同出资,企业出资等形式产生的以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为主的岗位。

5、概括起来有三类,一是社区管理岗位,包括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、交通执勤、市场管理、环境管理、物业管理等。

6、二是社区服务岗位,包括社区保安、卫生保洁、环境绿化、停车场管理、公用设施维护、报刊亭、电话亭、社区文化、教育体育、保健、托老、托幼服务等。

7、三是社区内单位的后勤岗位,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门卫、收发、后勤服务等临时用工岗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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